第三十一章,夜探狼窝(1/ 2)
破天荒的是李哲居然接到了回复邮件:“组织的规定你比我清楚,这些你都没必要知道。你的职责是执行,不是发问。”
如果按常理李哲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何人的命那么不值钱,不过想到楼兰别墅就知道了,目标正是陈梦露身边的佣人,小何。杨甄为何要杀何小慧?这让李哲很伤神。这些年,李哲终于明白。组织所说所有杀的人都是该杀之人,也决不杀女性,全都是一派胡言。李哲所做的一切也不该称之为杀手,杀手是替钱卖命,不是替一个人拼命地扫除障碍,绝不限于某个人的手下。李哲就是杨甄“打江山”的工具而已。接还是不接?当然是接了,是周顾让李哲这么做的。
晚上李哲在本地电视新闻频道也看到关于何小慧被杀一案。不过李哲笑了。杨甄也看到了,也笑了。拥有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工具怎能不笑,曾经的教授也不过如此。
当晚李哲想了很多关于甘丽复明的机会。终于想到一个点子自己也觉得不错。跑去找甘丽,且气喘吁吁地对甘丽说:“我已经替你找到愿意捐献眼角膜的人了。”
甘丽当即兴奋,可又面色黯然,道:“真的吗?可是我没有钱。”
“这个你不用担心。我想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一切,就只需要你点头!”
“为什么?我根本不值得你这么做!”
“你不愿意?”
甘丽笑了笑,说:“怎么会呢?!只是这惊喜来得太突然,我有点接受不了。觉得夸张的是我们认识才几天。”
李哲说:“我们分明已经认识六年。再说这重要吗?”
李哲回去一个晚上睡不着觉。想着怎么找到这个愿意捐献眼角膜的人,仿佛比甘丽都要着急关于眼睛复明的事。捐献眼角膜的人李哲是选好了,但是如何找到这个人并且让他“愿意”捐献这是个大问题。李哲必须深入研究一番。
李哲有直觉陈梦露知道杨甄的下落,只是不愿对李哲坦言。李哲主意一定决定从陈梦露身上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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